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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文件制发工作程序

来源: 添加时间: 2007-01-08

  一、受理文稿
  1、登记承办。通过oa系统党委发文或行政发文接到领导批示的拟办文稿,在校内发文登记簿上登记,写明接收时间、文件题目和发文单位等。
  2、选定文种。根据领导要求和发文部门需要,结合文稿内容及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,确定公文文种。
  3、根据需要确定发放范围。按行文关系及文稿内容,确定主送单位、抄送单位、发放范围和份数。
  二、审核文稿
  1、通观全稿。仔细阅读文稿全文,与原起草部门协商修改或请其修改。
  2、核对内容。文稿主题是否鲜明、材料是否真实,文稿中的分类、数字、专业术语、单位和人员名称等要确保准确无误。
  3、文理加工。理清层次、段落,使文稿结构紧凑合理,字句贴切,语言通顺简练,标点符号准确。
  4、校对核准。逐一校对文件版头、标题,编号、主送单位、正文、落款、年月日、附件、页码,尤其是人名、地名、单位名称以及数字、同音异义字、生僻字、不规范简化字、专业术语等,要逐字核准。
  三、制文处理
  1、制文。修改文稿与发文单文协商核准,报领导审阅无误后制文。
  2、处理。根据部门需要打印文稿,上网公布、向上级报送或文件归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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