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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级文件处理工作程序

来源: 添加时间: 2007-01-08

  一、接收。
  及时通过各种渠道接收上级文件、信件,保证时效性。
  二、核对。
  对接收的文件、信件、简报、资料等,要认真核对文件内容和页数。如有问题,立即与对方联系,补发完整。
  三、送批。
  接收上级来文,要及时登记,立即送至有关领导批示,按有关规定及领导意见处理。
  四、传阅。
  按照领导批示要求,积极传阅文件。
  五、存档。
  相关部门按照文教要求处理完成后及时存档。需要清退的文件,严格按照市委时间要求,及时清退文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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