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大连工业大学信访工作制度》(大工大委发[2014]78号)文件第一章第五条“信访工作在学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,信访办公室设在校务办公室,具体负责学校信访工作。信访办公室主任由校务办公室主任兼任,信访办公室副主任由保卫处处长和校务办公室副主任兼任”之规定,校务办公室(2015年更名为党政办公室)和保卫部门共同负责学校信访工作。
根据《大连工业大学信访工作制度》(大工大委发[2014]78号)文件第一章第五条“信访工作在学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,信访办公室设在校务办公室,具体负责学校信访工作。信访办公室主任由校务办公室主任兼任,信访办公室副主任由保卫处处长和校务办公室副主任兼任”之规定,校务办公室(2015年更名为党政办公室)和保卫部门共同负责学校信访工作。